據(jù)《上海青年報》報道,昆明市的司徒陽女士因每天堅持練琴,日前被她的四位鄰居告上法庭。鄰居訴稱,司徒陽每天彈琴時間達(dá)10個多小時,晚上有時彈到11時左右,吵得他們睡不成覺。四原告提出,讓司徒陽女士停止彈琴,賠禮道歉,賠償每戶200元精神損失費(fèi)。
司徒陽在法庭上稱,鋼琴是種雅樂,鄰居們不應(yīng)阻止別人追求藝術(shù),而且琴聲沒有超過國家環(huán)保部門的噪音標(biāo)準(zhǔn)。
法庭對此案未作宣判。主審法官表示,這種因鋼琴聲引起的訴訟在全國尚屬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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