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杭州5月17日電溫州運鈔車騙運巨款案犯罪嫌疑人王明國之妻等3人涉嫌包庇罪和窩藏罪,5月16日晚被警方依法刑拘。
溫州運鈔車騙運巨款案發(fā)后,犯罪嫌疑人之一王明國逃到妻子娘家文成縣后,即將自己犯案之事告訴了家人。他叫家人把錢轉(zhuǎn)移。
警方向王明國的妻子等親戚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他們卻堅持包庇和窩藏。
5月16日,6名涉嫌包庇、窩藏者即被警方傳訊。警方教育釋放了其中3名情節(jié)輕微者。而王明國的妻子、妻姐夫婦等3名親戚因知情不報,私藏贓款和涉嫌包庇、窩藏,被依法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