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14日星期六
日內瓦起訴法庭12日對博羅金作出“交保釋放”的決定,保釋金為500萬瑞士法郎(約合300萬美元)。俄白聯(lián)盟為他交納了保釋金。保釋后,博羅金仍須隨時接受日內瓦司法當局的調查和審訊。
因證據不足,日內瓦起訴法庭還撤消了對博羅金“參與犯罪組織”的指控,但仍然推定他涉嫌“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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