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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一法官唆使當事人殺院長被判刑
[3月14日 1:13]
西安消息身為法官,竟唆使煽動案件當事人闖入法院院長辦公室哄鬧拼命,使院長險被殺害。日前,陜西省高院就楊清秀、呂西娟故意殺人一案作出終審裁定,維持了西安市中院以故意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兩被告有期徒刑15年、13年的一審判決。

  西安市中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楊清秀(原為西安中院干部)。因向院長朱慶林伸手要官遭拒絕,遂對其產(chǎn)生怨恨心理。1996年,楊清秀在審判庭實行合議庭優(yōu)化組合、雙向選擇中落聘,對朱慶林更加憤恨。

  一審同時認定:1999年3月,被告人呂西娟(女,40歲)之夫張發(fā)明因養(yǎng)父母遺留的房產(chǎn)與養(yǎng)妹張愛琴發(fā)生糾紛,張愛琴起訴到新城區(qū)法院,呂西娟作為其夫的代理人出庭。新城法院于同年9月作出一審判決。宣判后,雙方均不服,上訴到西安市中院。就在案件二審期間,呂西娟夫婦認識了楊清秀,楊主動為呂西娟介紹代理律師,為其找關系,并唆使呂西娟向辦案人員行賄。期間,楊清秀利用呂西娟急于打贏官司的心理,與其發(fā)生了不正當性關系。2000年元月25日,西安市中院對呂西娟夫婦的遺產(chǎn)繼承糾紛案開庭審理。次日,合議庭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決議。楊清秀在得知結果后,找到呂西娟對其編造謊言稱“對方找的是朱慶林,朱干預后,二審結果比一審還糟……”在楊清秀的造謠欺騙和挑撥煽動下,呂西娟遂于2000年3月8日攜安眠藥闖入朱慶林辦公室,揚言要與朱同歸于盡,猛拽狠拉朱的領帶,造成朱慶林腦缺血。此案經(jīng)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年元月5日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未遂)罪判處楊清秀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呂西

  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一審宣判后,楊清秀、呂西娟不服,上訴到陜西省高院。省高院審理認為,原審判決定罪準確,判處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于近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