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市北警方成功破獲一起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馬某等3人受到治安處罰。
2月27日晚8時許,某實業(yè)公司經(jīng)理高某給家人打電話稱:自己被人綁架,速帶8000元錢到利群大酒店門前停車場處“贖人”。高家人驚恐萬分,一時又湊不起8000元,情急之下報警求救。
北仲路派出所接警后迅速派民警趕到高家,問清了詳細情況。2月28日凌晨,民警扮做高的家人攜款前往接頭,兩名來停車場取錢的男青年被當場擒獲。當另一名男青年押著高某走來時,早埋伏在一邊的民警迅速出擊,將其制服。高某被安全救出。
經(jīng)審查,嫌疑人為馬某(男,25歲,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烏海市人)、米某某(男,25歲,平邑縣東店子村人)、米某(男,20歲,米某某同鄉(xiāng))。三人供述了前后經(jīng)過:去年6月至今年1月份,馬一直負責為高的施工隊送煤氣,臨近春節(jié),馬找到高要求結(jié)賬,高卻為其開具了一張空頭支票。馬找高算賬,高卻回家過節(jié)了。無奈之下,馬某自己墊付了3000元錢。
憋著一肚子氣的馬某找到米某等謀劃向高加倍索回欠款。2月27日晚6時許,馬假稱宴請高,將其騙至大酒店內(nèi)看管起來,以空頭支票一事為由向高索要“損失費”8000元,并讓高通知家人送錢贖人。聽說錢已送到,馬等迫不及待地前往取錢,不成想錢沒拿到手卻被民警當場抓獲。(祁文利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