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北京2月10日電團中央、全國少工委近日在京召開青少年法律工作者“依法反邪教、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座談會。
專家們指出,一個時期以來,“法輪功”邪教制造教主崇拜和精神控制,編造邪說,秘密結社,斂收錢財,殘害生命,踐踏人權,是觸犯我國有關法律的嚴重違法行為。邪教煽動自焚更是典型的暴力事件,是世界各國的法律予以嚴厲打擊的重點對象。
來自全國人大內(nèi)務司法委員會、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公安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等單位的青年法律工作者和專家學者等10余人,從法學理論和司法實踐的角度,就“法輪功”的邪教本質(zhì)和違法特征以及對未成年人的嚴重侵害在座談會上發(fā)了言。
專家們認為,誘騙未成年人參與“法輪功”邪教活動,性質(zhì)尤為惡劣,是嚴重踐踏《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保護青少年權益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少數(shù)“法輪功”癡迷者,不僅自己執(zhí)迷不悟,還教唆和欺騙未成年人參與練習,荒廢學業(yè),影響健康,背上沉重的精神枷鎖,甚至走向自焚。不久前被唆使在天安門廣場自焚的劉思影就是典型的例子。這是對未成年人人身權益的嚴重侵害!胺ㄝ喒Α睂⒛ёι煜蛱煺婊顫姷南乱淮,任何有良知的人們無不感到痛惜,更對李洪志一伙充滿憤慨。
與會人士呼吁,要充分利用并進一步完善現(xiàn)行法律,切實保護億萬未成年人不受邪教勢力的毒害。現(xiàn)行法律對保護我國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長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還需進一步對防范邪教毒害等有關內(nèi)容做出規(guī)定,以更加有效地防范“法輪功”等歪理邪說對青少年心靈的污染和毒害,避免劉思影的悲劇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