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昨日從全市獨生子女兩全(備用金)保險工作會上獲悉,從今年1月1日起,我市實行新的獨生子女兩全保險辦法,獨生子女從14歲起,即可獲得一筆滿期返還金。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程友新、市政協(xié)副主席劉斌宗出席了會議。
新的獨生子女兩全保險辦法規(guī)定:獨生子女滿14周歲(老辦法為22周歲),獲得一筆滿期備用金,也可轉(zhuǎn)作獨生子女父母養(yǎng)老保險;獨生子女不幸身故,可獲得一筆保險金;獨生子女父母不幸身故,可免交以后的保險費,獨生子女仍享受原定全額保險保障。以剛出生的孩子就參加保險為例,每月交費13元,則孩子滿14周歲時,可享受滿期備用金2366元。
為使新老辦法平穩(wěn)過渡,我市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即200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并參加保險的獨生子女,保險辦法不作變動,仍按保險時相應條款享受保障,并且均享受每個保險證2000元的意外傷害保險保障。
會議還表彰了全市獨生子女兩全(備用金)保險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本報記者王麗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