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駛營運車、心存僥幸驅車接妻子下班…青島交警再查處248名酒司機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訊 9月2日至9月4日,青島交警開展全省第11次酒醉駕集中整治行動。青島交警針對特殊時間節(jié)點,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夜查行動,集中查處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共出動警力2100余人次,在酒駕易發(fā)點段設置檢查點269處。截至行動結束,全市共查處酒后駕駛交通違法248起,其中,查處涉嫌醉酒駕駛28起,查處酒后駕駛220起。
9月2日22時10分,城陽交警在轄區(qū)龍游路開展夜查統(tǒng)一行動。民警發(fā)現(xiàn)一輛黑色轎車行至檢查點不遠處時,突然駛入路邊停車閉燈,反常舉動引起民警的注意。隨即,駕駛人打開車門妄圖棄車逃跑,被民警當場抓獲。經(jīng)檢測,其酒精含量為62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jīng)民警調查,李某某駕駛的車輛為營運車輛。李某某將被處15日拘留,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9月2日22時16分,嶗山交警在遼陽東路勁松八路路口設點夜查,寇某某行駛至夜查點時被民警現(xiàn)場查獲。經(jīng)現(xiàn)場檢測結果為107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寇某某說,當晚他獨自在家飲酒時接到妻子電話,便心存僥幸驅車接妻子下班,沒想到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
當晚,交警市南大隊巡邏中隊在寧夏路金湖路路口設查車點。22時35分許,一輛白色小轎車行駛至查車點,民警上前例行對駕駛員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車內有酒氣,民警隨即讓駕駛員宋某某下車。經(jīng)檢測,宋某某酒精檢測結果為6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宋某某表示,自己和朋友聚會時喝了兩杯酒,感覺意識清醒,又加上離家不遠,便抱著僥幸心理駕車上路,對自己酒后駕車的行為非常懊悔。
9月3日0時18分許,交警市北大隊威海路中隊民警在延安路設點夜查,一輛白色轎車臨近檢查點時,走走停停。到檢查點后,民警示意司機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當駕駛員打開車窗時,車內酒味明顯。經(jīng)現(xiàn)場檢測,駕駛員酒精檢測結果為74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駕駛員任某表示,自己和女友來青旅游,租了一輛白色轎車,當天晚上和朋友吃飯時喝了3瓶啤酒。自己本打算叫代駕,但覺得代駕費有些貴,就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回賓館,沒想到半路上被交警查獲,付出的代價比代駕更“貴”。
9月4日22時26分,一輛轎車行駛交警李滄大隊宜川路合水路路口檢查點附近時突然停車掉頭,執(zhí)勤交警發(fā)現(xiàn)后立即上前將該車攔停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民警發(fā)現(xiàn)車內飄出濃重酒氣,駕駛員許某某承認自己和朋友喝酒了。后經(jīng)酒精呼氣檢測,測得結果為45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而且許某某所駕車輛內還乘坐了兩名孩子,交警對其進行了嚴厲批評,并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其進行處罰。
青島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危害極大,嚴重威脅自身與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切不可抱有僥幸心理,在“酒醉駕”的危險邊緣試探。請廣大駕駛人繃緊安全這根弦,安全駕駛,平安回家。(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棟 通訊員 青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