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間超速不會被罰!山東將推行高速公路區(qū)間測速
8月28日,山東省新聞辦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省政府新聞發(fā)言人、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山東高速集團介紹全省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治工作情況。
山東將全面推廣區(qū)間測速,單點測速將不再作為扣分、罰款依據(jù)!
發(fā)布會現(xiàn)場,有記者提問,山東省內(nèi)高速公路將全面推行區(qū)間測速問題。對此,省公安廳副廳長修春清回答說:測速問題是廣大駕乘人員關心關注的問題,也是關系到廣大駕乘人員在高速路上行駛順心、安全的問題,更是提升高速公路管理服務水平的問題。
當前,高速公路測速取證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單點測速,二是區(qū)間測速,三是移動測速。單點測速的使用主要是針對限速值不一、路況復雜、安全標準不高的路段,受這些客觀因素制約,在此之前,我省采用單點測速方式較多。駕駛?cè)送ㄟ^單點測速的路段,會把注意力放在測速抓拍,看到測速提示標志往往會緊急剎車,而且單點測速抓拍的超速違法有時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隨著山東省高速公路的改擴建、提檔升級、安全設施的完善,全省高速公路通行條件與之前相比有了較大改善。為此,我們前期也做了大量的論證、評估、試點,并向上級主管部門進行了匯報,決定全面推行區(qū)間測速。
區(qū)間測速就是在同一區(qū)間兩端布設監(jiān)控點,計算機動車通過測速區(qū)間的平均速度,并依據(jù)該路段限速標準判定是否超速。區(qū)間測速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駕駛?cè)巳绻兴查g超速行為,也有時間調(diào)整,減少違法抓拍和被處罰的幾率。二是駕駛?cè)瞬挥眠^度關注某一點位的瞬間速度,可以自行調(diào)節(jié)車速。三是在測速區(qū)間內(nèi)通行更加順暢,通行效率會進一步提升。四是廣大駕駛?cè)俗⒁饬蛹?,駕乘更加舒適。
修春清介紹,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結(jié)束后,高速公路區(qū)間測速管理模式將全面鋪開,對單點測速設備記錄的超速違法數(shù)據(jù)予以留存,不作為罰款、扣分依據(jù),僅作為發(fā)生交通事故時責任認定的依據(jù)。
推進高速公路改擴建,山東高速公路設計時速將全部提升至120km/h
有記者提問:山東高速公路有的設計時速為120km/h,有的只有100km/h,存在標準高低不一致的問題,請介紹一下相關原因,準備如何解決?
對此,山東省交通廳副廳長王其峰,高速公路在設計建設過程中,是有設計時速的。設計時速是根據(jù)《公路工程技術(shù)標準》,結(jié)合地形、工程經(jīng)濟、預期效果和沿線土地利用等多種因素,經(jīng)反復論證研究確定的,是公路設計的最重要指標。
目前全省高速公路里程的80%;G18榮烏高速(榮成至文登段)、G1511日蘭高速(日照至曲阜段)等22條高速公路,由于建設時間早、建設標準相對較低,最高設計時速100km/h,約占到全省高速公路里程的20%。
為進一步讓山東高速“高速”起來,我們正全面加大高速公路改擴建力度,加快推進實施高速公路“四改六”“四改八”,全面提升全省高速公路通達能力和通行效率,將設計時速都提升到120km/h,已經(jīng)完成了濟青高速、濱萊高速等通行量大的高速公路“四改八”改擴建,通行效率大幅提高。目前,全省共有京滬高速萊蕪至臨沂(魯蘇界)段改擴建、京臺高速德州(魯冀界)至齊河段改擴建、日蘭高速巨野縣至菏澤段改擴建、京合高速泰安至棗莊(魯蘇界)、青蘭高速公路萊蕪至泰安段等5條、582公里高速公路正在實施改擴建工程,除青蘭高速公路萊蕪至泰安段20.8公里為“四改六”外,其余全為“四改八”。這些高速公路設計時速均達到了120km/h。
今年11月份,全長232公里的京滬高速萊蕪至臨沂段改擴建工程將建成通車,到今年底,我省六車道以上高速公路比例將由2017年底的占比16%提高到26%,屆時通行條件將大為改觀。
為期兩個半月,山東將開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專項排查整治行動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從會上了解到,針對近期群眾反映和媒體報道的高速公路限速問題,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聯(lián)合組織開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對部分路段限速標準過低、施工路段限速標準忽高忽低、個別路段測速設備距離較近、完工路段限速標志未及時移除、導航錯報誤報較多等問題進行堅決排查整治。
對于這個問題,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各有關部門認真對待、直面問題、迅速行動,積極開展實地核查和全面摸排,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推動問題整改,并第一時間部署省委辦公廳牽頭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山東高速集團、山東交通規(guī)劃設計院等單位組成6個督導組,采取實地踏勘、校對數(shù)據(jù)、聽取匯報、收聽導航播報、與駕駛?cè)水斆娼涣鞯确绞?,累計行?000余公里,對涉及我省高速公路限速管理的有關問題線索逐一進行核查。
省委省政府專題聽取核查情況匯報,進行認真研究,決定由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聯(lián)合組織開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對部分路段限速標準過低、施工路段限速標準忽高忽低、個別路段測速設備距離較近、完工路段限速標志未及時移除、導航錯報誤報較多等問題進行堅決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行動成立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省委宣傳部、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山東高速集團、省交通規(guī)劃設計院等負責同志參加的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加強對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治工作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各市也將成立領導小組,相應設立工作專班,確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開展。
圍繞五大方面,20天時間排查梳理問題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在省政府新聞發(fā)布會獲悉,此次高速公路限速管理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為期兩個半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集中排查階段,時間自9月1日至9月20日。期間,將按照相關標準規(guī)范要求,對同一道路限定速度不一致、限速值明顯偏低或忽高忽低、限速標志缺失(遮擋、污損等)、施工路段限速標志設置不規(guī)范、測速提示標志不明顯、設備設置不合理、導航軟件播報信息不準確等群眾反映較多的問題進行排查。與外省相鄰的地市,將沿轄區(qū)高速公路駛出省外不少于100公里,了解限速管理情況,做好與本地限速管理的銜接。重點圍繞以下五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是對于設計速度低于120km/h的路段,重點排查道路通行流量、周邊道路環(huán)境、交通安全設施是否符合速度提升要求。限速值低于設計速度的路段,重點排查交通安全設施、發(fā)生交通事故情況及周邊環(huán)境是否符合降速要求;是否經(jīng)過專家論證并向社會公示;是否設置降速原因提示標志;是否對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進行提升等問題。
二是對于施工路段,重點排查是否進行施工提示,限速標志設置是否齊全、規(guī)范、標準;是否存在未施工或已完工路段未及時撤除限速標志;是否存在限速值不連續(xù)等問題。
三是對于測速取證設備,重點排查設置距離是否符合工作規(guī)范;是否按規(guī)定提前設置限速標志和測速提示標志;區(qū)間測速路段是否設置結(jié)束提示標志等問題。
四是對于查處超速違法,重點排查測速路段限速值是否合理,是否設置測速警示標志;記錄的超速違法行為是否及時告知;測速取證圖片、數(shù)據(jù)是否符合規(guī)范等問題。
五是對于導航播報,重點排查語音提示道路限速與實際限速不一致、測速設備位置播報不準確、測速設備與ETC計費和速度提示設備混淆等問題。
集中整改!科學論證設計速度低于120km/h的高速公路是否提速
排查整治行動的第二階段為集中整改階段,時間自9月21日至11月10日。期間,將由專家組抽調(diào)人員,對排查出的問題及整改措施逐一對照標準進行評估、論證,組織實施整改。主要圍繞以下四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是對設計速度低于120km/h的高速公路,組織道路工程和交通安全專家進行論證,研究是否需要提升道路限速值。對限速值低于設計速度的路段,也相應組織開展道路安全評價,聯(lián)合審查和評審,提出是否恢復設計速度意見,并向社會公示。
二是對正在施工的路段,督促施工單位規(guī)范設置相關提示、限速標志,撤除未開工或已完工維修路段的限速標志、提示標志等設施。加快改擴建路段的施工進度,最大限度縮短工期。通過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布改擴建路段完成時間,設置通車倒計時提示。定期對施工路段進行巡查,發(fā)現(xiàn)問題督促立即整改,對拖延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責令停工整頓;引發(fā)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是高速公路實行區(qū)間測速,根據(jù)道路限速值,以交警大隊轄區(qū)為單位設定區(qū)間測速路段,并提前向社會公開公示。對單點測速設備記錄的超速違法數(shù)據(jù)予以留存,僅作為發(fā)生交通事故時責任認定的依據(jù)。
四是與導航企業(yè)建立即時糾錯機制,及時通報交通管理和限速管理相關措施,清理錯誤導航播報信息。
邀請第三方對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改情況評估
第三階段為集中驗收階段,時間自11月11日至11月30日。由省領導小組牽頭組織開展驗收評估,對專項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總結(jié),鞏固成效。
一是11月20日前,各市組織專家對排查整改的問題逐一進行檢查驗收,拍攝照片存檔,形成工作報告,經(jīng)市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后,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是11月30日前,省領導小組邀請高校專家、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媒體記者、駕駛員代表等對整改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實地感受專項排查整治效果。
三是邀請第三方對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改情況進行評估。
整個排查整治行動將按照邊整改邊公開的要求,采取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邀請記者采訪等形式全程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及時向社會反饋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