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發(fā)布第4號總河長令,2020年有這些目標任務!
青島新聞網(wǎng)4月10日訊(記者 朱穎)為全面加強河湖整治,不斷提升河湖管理保護水平,日前,山東省委常委、青島市委書記、青島市總河長王清憲,青島市委副書記、市長、青島市總河長孟凡利共同簽發(fā)了青島市第4號總河長令,對加快重點河湖治理工程建設和加強農(nóng)村河湖治理管護和構建河湖管護長效機制等工作作出具體部署安排。
第4號總河長令明確指出,2020年汛前要完成10座中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河道,要加快治理進度,確保2020年汛前完成治理任務;年內要完成11座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工程,完成小沽河治理前期工作,爭取年內早日開工建設;年內要實施重要邊界河道、中小河道治理工程,進一步提高防洪減災能力。
同時,第4號總河長令還對打造美麗示范河湖工作進行了布置,各區(qū)(市)2020年年底前要力爭在不同級別河湖中各創(chuàng)建不少于1條美麗示范河湖。
第4號總河長令指出,要把構建完善河湖治理管護機制作為促進河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建設的重點來抓。要加快河湖劃界工作,2020年年底前,全面劃定農(nóng)村河湖管理范圍,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區(qū)(市)級以上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guī)劃的編制工作并按程序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