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讓給朋友醉駕致一死兩傷 即墨一車主被判拘役
明知朋友喝了酒,還讓他開著自己的車上路,最終因醉駕超速致一人死亡兩人受傷。日前,即墨一車主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2019年9月23日,車主魏某在即墨一酒店宴請女老鄉(xiāng),另外還有三名女性友人和朋友劉某作陪,六個人從上午11點多一直喝到下午四點多。吃完飯后,6人又要去KTV唱歌,由已經喝了四五瓶啤酒的劉某駕車。車沿鶴山路由東向西行駛,路上車輛較少,劉某車速很快,當超速行駛至鈺華街路口東側處,他的手機響了,于是劉某低頭去找手機,此時恰逢一女子駕駛兩輪電動車載一老人和幼兒同向順行向南斜過道路,劉某連忙緊急剎車但已來不及,兩車發(fā)生劇烈撞擊,老人當場死亡,女子和孩子受傷。事故發(fā)生后,驚恐萬分的劉某直接棄車逃走,魏某下車后躲在附近廁所兩個小時,后離開。兩人在警方傳喚時投案自首。經鑒定,劉某的血樣中酒精含量為114mg/100ml,系醉酒駕駛。警方現場勘驗后,認定劉某負此次事故主要責任,騎車女子負事故次要責任。
劉某醉酒超速駕駛致一人死亡且逃逸,其行為同時構成了危險駕駛罪和交通肇事罪,屬于想象競合犯,擇一重罪來處罰構成交通肇事罪。魏某作為車輛所有人,明知劉某飲酒仍然允許其駕駛車輛,且魏某發(fā)生事故時也在車內。魏某應當對劉某醉酒超速駕駛車輛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因此,魏某的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共犯,應當以危險駕駛罪予以追訴。日前,由即墨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劉某交通肇事、魏某危險駕駛案宣判,在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獲得諒解、自首、認罪認罰的情況下,被告人劉某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車主被告人魏某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兩被告人當庭認罪服判。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宋祖鋒 通訊員 呂秀麗 于銘赫)